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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营检察长接受检察日报连线采访
2017-07-18 15:20:00  来源:
  《检察日报》11版头条
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护航地区经济发展

新闻背景:2016年以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打击恶意逃废债务专项行动,主动参与社会金融风险防控,通过依法打击金融犯罪、参与金融风险防控等举措,为优化当地金融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记者: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李营:除对犯罪依法批捕、起诉,对采取虚假诉讼等恶劣手段恶意逃债、转移资产、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实行法律监督,查办逃废债务背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外,今年年初,我院推出在检察环节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9条举措,包括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典型案件精准打击、建立工作机制主动发挥职能、加强请示报告争取支持、推动协作办案形成合力、强化民行监督网络、注重分析研判提供决策参考以及开展以案释法扩大办案效果等。根据办案实际,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交《关于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意见的报告》,受到宜兴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

  记者:听说为了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贵院还出台了相关举措,请介绍一下。

  李营:专门制定了《关于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服务宜兴金融生态安全的意见》,要求全院干警站在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发展高度,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引导干警在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时,要注重办案效率,尽快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及时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必要时共同研判依法妥善办理。同时,配强配齐办案力量,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各指定一名骨干型副科长牵头办案。

  记者:怎样做到依法严惩的?

  李营:对恶意逃废债务犯罪案件,坚持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提前介入,为证据搜集提供指导意见,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对主客观方面的构罪要素作出最大程度的列举和说明,为公安机关提供精确指引;一律联合介入,接受公安机关邀请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联合派员介入,共同引导侦查;一律高规格介入,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会派出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共同引导侦查,必要时检察长直接参与;一律快捕快诉,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记者:打击犯罪固然是重点,但预防也不容忽视,在这方面有什么做法?

  李营:一方面是建立常态化情况反映机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呈报案件办理情况,以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主动提示金融风险。结合办案,我们编印了《防范金融风险公益手册》《防范恶意逃废债务行为银行信贷风险告知》两本宣传手册,走进银行、企业、机关、社区,宣传金融风险预防知识。此外,我们策划“打击金融犯罪惩戒失信人员宣传活动”,在《宜兴日报》、我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推出专栏,选取典型案例,集中开展法治宣传。

  记者:如何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保障案件的高质高效办理?

  李营:主要是通过提升内力和借鉴外力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自身内力方面,组织检委会开展专题学习,增强委员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金融案件的能力。依托“荆溪学堂”、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素质能力。借鉴外力资源方面,一方面是争取上级院的业务指导。多次邀请上级院的业务专家,对法律适用、证据审查、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等问题进行指导和会商,取得支持。另一方面是赴先进地区兄弟院学习考察经验做法,重点围绕司法办案难点进行研讨。
  编辑:史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