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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院第六届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
2017-09-01 14:35:00  来源:

切实加强民主监督 发挥智库参谋作用

市检察院举行第六届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

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近日,市检察院举行第六届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马才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营、副检察长周为禹以及新一届特约检察员出席会议。

据悉,市检察院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展了特约检察员这项工作,每届特约检察员任期5年,目前已满五届。今年,第五届聘任期满,特举办第六届特约检察员的换届聘任大会。

仪式上,周为禹副检察长首先宣读了特约检察员的聘任决定,李营检察长为7名特约检察员颁发聘书。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马才军代表市委统战部对特约检察员工作提出要求,希望各位特约检察员珍惜荣誉,勇于担当,履行好这份光荣的使命。与此同时,需加强学习,提高层次,提升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创新工作,创造特色,将特约检察员工作打造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亮点工作。

最后,李营检察长向在场特约检察员介绍了该院2017年上半年度检察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着重介绍了在诉讼监督、惩治预防职务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她指出,市检察院将高度重视特约检察员工作,加强日常联系,充分保障特约检察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咨询建议权以及民主监督权,同时希望特约检察员今后能够继续提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大家一起携手努力,共同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作出新贡献。(任卿颜)


会场掠影


唐志平:作为一名连任五届的“资深”特约检察员,我与宜兴检察一路走来,看到了宜兴检察一路来的艰辛与不易,也为宜兴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和荣誉骄傲。今后,我将和其他特约检察员一起,创新工作模式,收集社情民意,履行特约职责,为宜兴检察工作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刘育峰:近年来,宜兴检察工作始终跑在前列,获得很多全国性荣誉,很不容易。作为检察机关的特约检察员,参与了刑事热点案件、自侦案件的庭审,希望今后能够邀请更多的群众代表参与这样的检察活动,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了解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大局作出的努力。

 

徐黎辉:检察机关工作认真负责,在组织的未成年人不起诉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中,我参与并直面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工作,也将亲身感受积极向社会推广宣传。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有所区别,群众直接接触的面较狭窄,但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宜兴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却十分重要,是公平正义的希望能够将检察机关发挥的作用也多多展示给百姓知晓。今后,我们也将协助做好检察工作的传播员。

 

沈国强:检察机关需要在涉及民生民利的犯罪领域加大案件公开力度,通过检察小故事的形式,用接地气的方式展现、宣传检察工作。

 

蒋新华:检察机关给我们订阅寄送了《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清风苑》等法制类报刊杂志,也经常组织我们召开例会,通报检察工作。通过这些活动,我增进了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今后,将发挥自己的作用,共同为检察工作贡献力量。

 

朱敏:检察机关对特约检察员工作十分重视,多次组织我们参与庭审、听证、评议等检察工作,召开例会通报工作情况,让我们全方位了解检察工作,便于我们履行职责。今后,我将进一步熟悉检察工作流程,严谨工作作风。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宣传工作,让群众更多了解、理解检察工作。

 

李银芬:很荣幸成为特约检察员的一员,今后将认真学习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积极关注检察机关的各项活动,努力使自己与检察工作保持一致,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人”。

 

知识链接

什么是特约检察员制度?

特约检察员,是由市委统战部推荐,经人民检察院聘请,以兼职的形式参与相关检察工作,并对检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特约检察员制度开始于1990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

实行特约检察员制度,有利于检察机关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高检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执法透明度。

 

特约检察员具体做哪些工作?

参加有关检察工作会议,参与相关政策、法律和检察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和讨论;经检察长批准,参与有关疑难、重大案件的讨论;参加检察院组织的执法执纪检查和专题调查;协助检察机关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依法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转递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材料,反映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建设和执行政策、法律情况以及检察干部遵纪执法情况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宣传检察制度、检察职能。 

 

 

  编辑:史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