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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2020年12月24日6版:宜兴守好百姓“菜篮子”
2020-12-28 09:35:00  来源: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 唐健 舒畅

“这菜一看就晓则罗达来噶,买则放心老!”(宜兴话)近日,宜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实地探访某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时,正在买菜的王阿姨指着经营户销售的动态显示牌说道。然而,就在几个月前,农贸市场是另外一番景象。

去年8月以来,宜兴检察院通过询问市场相关负责人,制作调查问卷发放至农贸市场所有商户,发现大部分农贸市场开办者未依规进行进货查验、未在场内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未对入场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同时,调取15家农贸市场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显示部分农贸市场并未按规定申请市场名称登记。

今年7月31日,宜兴检察院针对农贸市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保障市民的“菜篮子”安全。

宜兴市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全市各镇、园区、街道市场管理部门和15家农贸市场负责人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宣讲食品安全知识,围绕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先后督促全市农贸市场开展全面自查自纠77次,对500余家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排查,监督乡镇农贸市场对照检察建议书内容逐一落实整改要求。

同时,相关行政部门还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畜禽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宜兴市农贸市场管理要点》,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并细化到台账制度、证照、环境卫生等,共同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定期举行安全管理培训,联合织密长效安全“过滤网”。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