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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2020年12月10日头版:一场有温度的公开宣告
2020-12-28 09:34:00  来源: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 孙蓝 唐健

近日,宜兴市检察院举行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成功办理一起邻里因参加宴会引发冲突的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依法对互为被害人的犯罪嫌疑人黄强、黄军(均为化名)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修复了邻里关系。

经审查,2019年12月3日,两人至该市某镇饭店参加宴请,其间两人因锁事发生口角,并产生冲突,致使黄军口唇部位受伤,黄强肋骨骨折,经鉴定,双方所受伤均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两人系从小一起长大的同村邻居,平时关系较好,如果简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两人提起公诉不利于矛盾化解和邻里和谐,遂展开调解工作。调解中,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共识,后经多方沟通,两人均自愿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成功化解矛盾。

据悉,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了相对不起诉公开宣告,宣告会上,办案检察官阐述了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获得旁听的人民监督员等人的一致赞同。黄强、黄军均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表示将吸取教训,遵纪守法,重新做好村民、好邻居。

“融法、理、情于一体,促进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旁听的人民监督员陈才龙深有感触地说。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