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亚芳/口述 蒋朦/整理
“祝你生日快乐……”8月22日是小玉的17岁生日,也是小玉(化名)17年来过的第一个生日。精美的生日蛋糕,母亲的含泪倾诉,小伙伴们的祝福,大姐姐们的礼物……这些或会成为他此生难忘的记忆。
一年前,小玉伙同他人在我市官林镇盗窃作案3起,窃得财物1万余元。我受理了此案,经多方走访了解,发现小玉是在朋友的怂恿下参与盗窃,其本质并不坏,考虑到其是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我们最终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当天,随着生日祝福歌的响起,参加帮教的孩子们缓缓进入活动室,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的社工捧着蛋糕,在门口迎接“寿星”小玉。待孩子们都入席后,社工请进了今天的特殊嘉宾——小玉的母亲,关于小玉母亲的情况,我们都是从小玉口中了解的,这也是我们第一次见到她。
我引导大家入座,并特意将小玉和他母亲安排坐在一起。插蜡烛、唱生日歌、许愿、吹蜡烛,切蛋糕……于孩子们烂熟于心的生日流程,对于小玉来说却是陌生又新奇。“小玉,你想把第一块蛋糕分给谁?”我笑着问小玉。他腼腆地笑了笑,切了一块大蛋糕双手递给了母亲。
在吃蛋糕的间隙,大家为小玉送上了生日祝福,他开心之余又有些拘谨,小声地跟大家说谢谢,小玉的母亲则在一旁泣不成声。
原来,小玉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便离异了,小玉幼时跟随姑姑长大。父母离异时,法院虽然将小玉判给了母亲,但由于母亲重新组建了家庭,对小玉的关心和照顾很少,所以小玉基本是独自一人生活。小玉母亲哭着对小玉说:“妈妈对不起你,在你很小的时候便离开了,我没有尽到做一个母亲的责任,我内心真的很愧疚,希望你原谅我。”小玉没说什么,只是不断地轻抚着母亲的肩膀。小玉母亲哭着向在场的所有人致谢,感谢大家能够接纳小玉,愿意关心和帮助小玉。
9月底,小玉已顺利度过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宣布会上,小玉母亲告诉我们,他们母子已经共同生活,两人的关系缓和了很多。小玉说自己在火锅店找了份工作,平时跟着师傅们学习厨师的基本技能,他会为了自己的厨师梦努力。
孩子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未检检察官办的不仅仅是案件,也是某个人的人生,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办案中,我们要多关注案件之外的因素,深挖孩子犯错的成因,和家长、专业社工一起携手,做强做实帮教工作,为孩子们铺平“回归路”。
(口述人单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