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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
2019-01-08 10:06:00  来源: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4.4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0.84  %;公务接待费支出  35.0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9.1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与2015年支出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4.46  万元。比2015年少支出83.37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的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54.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保养、加油、过路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4  辆。

3.公务接待费35.05万元。比2015年少支出0.5万元,原因是接待人数的减少。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5.0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265批次, 1550 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调研及兄弟单位考察等。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3.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5.5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