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8日在宜兴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院在市委和无锡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宜兴建设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宜兴检察工作成效先后三次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宣传报道。
一、围绕实现经济强,增强大局意识,着力服务产业强市战略
我院准确理解和把握产业强市建设的法治需求,找准检察机关保障经济发展切入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依法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宜兴“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意见》,指导检察工作有效对接产业发展。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件44人,提起公诉46件91人,快速批捕假借签订合作协议诈骗企业800多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万景春。严厉打击侵吞挪用企业资产犯罪,提起公诉15件17人。立案查办以职权干扰市场公平竞争的职务犯罪3件3人。与审计、税务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涉企行政执法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推进“亲”“清”政商关系构建。
二是依法促进金融生态优化。结合我市金融形势,制定《关于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服务宜兴金融生态安全的意见》,依托办案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提起公诉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9件13人,办理的江苏国威铝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4.4亿元。结合办案编印《防范金融风险公益手册》,开展预防金融风险进银行、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四进”活动,宣传金融风险防范常识。指定专人负责,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预防和打击恶意逃废债务、不良金融资产清收处置等专项行动。为我市多部关于稳控金融秩序的文件出台提供法律建议。
三是依法保护自主科技创新。立足检察职能落实《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对侵犯科技创新犯罪实施重点打击和专项整治,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件18人,向有关企业提出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建议。牵线南京师范大学与市陶瓷行业协会等单位,筹建宜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陶瓷分中心,助力丁蜀打造紫砂特色小镇。
二、围绕实现百姓富,坚持司法为民,着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我院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以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为导向,打造民生检察,为全市民生福祉进步保驾护航。
一是严惩危害群众安全犯罪。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84件758人,批准逮捕396件506人;受理审查起诉1658件2137人,提起公诉1458件1852人。提起公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18件37人,针对网络平台销售问题药品犯罪频发,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24件37人,办理了曹小虎团伙利用微信骗取红包100多万元的网络诈骗案。对故意杀人、抢劫、涉枪等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提起公诉枪支爆炸物犯罪13件31人,案件同比(3件3人)大幅上升,经依法呈报最高检核准,对1992年抢劫杀人后潜逃的被告人周小运、谭之昌予以追诉,快速批捕故意杀人后潜逃23年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王水金。
二是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件17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5人,其中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1件2人。在农村“三资”、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立案侦查6件6人,保障党委政府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会同市纪委、建设局等部门,加强滆湖东路绿化、老城区改造等25个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范,确保民生实事工程廉洁高效推进。牵头开展“管住微权力 预防微腐败”专项活动,将全市100多个基层单位纳入腐败源头预防网络。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信访诉求。与最高检、省检察院、无锡市检察院建立四级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群众足不出市即可“面对面”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依法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运用律师代理申诉、公开听证等机制,确保办理的案件法律问题解决到位、释法说理到位、法律程序内的善后问题处理到位。全年受理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53件,联合徐舍镇政府成功息诉一件历时十年信访案件。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万元。
三、围绕实现环境美,发挥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我院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健全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积极主动出击,切实保障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一是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精神,在资源环境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个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4件,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25万元,使破坏环境者接受刑事民事双重制裁。对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部门、乡镇,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件,先后发送督促履职建议书9份。督促常熟市环保局对14家问题企业实施处罚,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月22日受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专访报道。
二是依法打击环境犯罪。提起公诉污染环境犯罪2件3人,包括将外地工业危险废物倾倒至我市的恶性案件。提起公诉在山林、湖荡非法狩猎云雀等国家保护鸟类犯罪3件5人。提起公诉非法售卖大鲵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犯罪3件5人。依法查办发生在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因权钱交易、滥用职权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犯罪1件2人。投入专项办案经费42.8万元,对污染环境犯罪造成的损害进行检测和评估,不惜代价坚决把破坏宜兴绿水青山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三是加强执法司法联动。与公安、环保、农林等部门完善线索快速移送、案情定期通报机制,做到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组织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刑事立案标准专题研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环境综合整治合力。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等节点联合环保局、国土局举办宣传活动,增强公众保护生态、珍惜资源的法制意识。
四、围绕实现社会文明程度高,突出法律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我院立足宪法定位,抓实法律监督主业,坚守社会公平正义,强化自身文明司法,促进全市法治文明进步。
一是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制定《言词证据的审查细则》、《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规范》等,引导侦查、起诉的事实证据向审判标准看齐。向无锡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3件,2件已被采纳。对4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建议,12人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检察收监、收押、入矫5476人,检察释放、出所、解矫5917人,省人大代表第三小组专题视察我院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严惩损害社会诚信的虚假诉讼,依职权查证的田洪斌等4人伪造证据骗取民事调解书线索,被刑事立案起诉审判,成为全省首例虚假诉讼罪案件。
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完成员额制检察官遴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案组织设置等改革任务。严把不高于政法编制35%的比例,经考试考核,层报省检察院和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批准,遴选出业务素能过硬的53名检察官,配置在办案一线。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新办案组织形式,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实行全流程监督制约,对不起诉等重点案件组织专人专案评查,检察业务运作更加规范。
三是加强自身司法文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原原本本学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讲述我的家风故事等,培育忠诚品格和职业良知,被《人民日报》
各位代表,尽管检察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我们清醒认识到,自身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检察人员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不深,以办案服务发展的理念不强、措施不多;二是办理新型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尤其是能熟练办理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专业性较强案件的人才不多;三是司法改革过程中,检察人员原有思维习惯需要改变,适应新机制仍需一个过程,改革效能尚未充分释放。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下功夫解决。
五年来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是检察机关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贡献、有作为的五年,也是自身砥砺奋进的五年。先后获得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15项全国性荣誉,获得290项省市级荣誉。五年中,我们不断丰富了检察工作经验,加深了对检察规律认识,对此我们将认真总结发扬,不忘初心、接力前行: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作为重要的国家政权机关,检察机关始终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确保了检察工作根本政治方向。始终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通过走访、座谈、赠阅资料等听取代表意见,支持代表履职,确保了检察权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二)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开展检察工作,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五年来,结合全市重大部署与检察工作实际,以“三个挺身而出”的担当,制定《关于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意见》等10份文件,立足检察职能护航经济发展,先后向200多家企业书面告知行贿风险,工作成效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企业肯定。
(三)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规范司法办案,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我院一方面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批准逮捕犯罪2704件3426人,提起公诉7367件9202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0件117人,另一方面狠抓自身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每年公开重要案件、法律文书及程序信息近3000件(份),推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等便民举措。2015年度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中,“办理群众诉求”满意率100%。
(四)必须始终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注入检察事业发展动力。我院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和上级部署,经争取成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检务公开工作全省首批唯一双试点单位,探索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等机制改革,实行专区办案模式,推进检察信息化,四项宜兴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侦查综合信息查询系统被最高检评为特色工作示范项目。
2017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
今年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检察工作“十三五”规划部署,以实现宜兴检察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为主线,全面夯实基础,全面优化提升,全面奋勇争先,全力服务和保障“强富美高”新宜兴建设,为宜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具体做到“六个牢牢把握、六个努力展现新作为”:
第一,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在服务全市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围绕新常态下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发挥检察职能,惩治和预防涉众型经济金融犯罪,突出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营造清正廉洁的环境。
第二,牢牢把握全面履职新内涵,努力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展现新作为。抓住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契机,研究完善办案、考核机制,强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均衡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三,牢牢把握深化改革新形势,努力在创新创优发展上展现新作为。按照上级部署继续抓改革任务落地,完善司法责任制,探索设立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探索履职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新期待。推动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更加科学高效司法办案。
第四,牢牢把握规范司法新标准,努力在办案质效提升上展现新作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履职用权,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司法档案管理等制度执行,实现办案全程留痕、监督全面覆盖,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第五,牢牢把握人才兴检新战略,努力在专业能力建设上展现新作为。认真执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树立业务是立身之本的意识,加强专业培训,夯实业务基础,最大限度发挥员额制检察官资源效能。
第六,牢牢把握从严治党新要求,努力在过硬作风打造上展现新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抓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执行,把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检察工作具体实践中,打牢思想作风基础。
各位代表,值此新一届“两会”召开之际,我代表市检察院,衷心感谢上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支持,也真诚期望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和第十五届政协委员一如既往监督支持检察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奋发进取,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