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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检察院出台相关文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04-19 15:37:00  来源: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韩佳 尹焱)连日来,宜兴市检察院正加紧赶制《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答手册》,全面宣传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这是为了落实最高检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根据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而制作的。”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赵誉涛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出台,对于及时有效惩罚犯罪、更好落实宽严相济、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由来已久,去年10月26日,我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既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又能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工作效率。“立即落实!”市检察院当即组织人员,前往南京市建邺区学习试点工作经验。3月7日,结合了宜兴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在该院与市司法局的努力下,得以真正落地形成条例。

  据悉,该制度首次引入值班律师参与的模式。《实施办法》规定,值班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独立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原则,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值班律师应遵守相应的纪律要求,按时到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工作,公示律师事务所名称和律师姓名,接受群众监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准确、全面、依法解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不泄露工作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不炒作相关案件。

  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由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共同会签。两部门也加强了沟通,明确分工,共同做好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市司法局在市检察院设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指派值班律师至工作站为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并负责值班律师的选任、监督、考勤和考核工作。市检察院则为值班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阅卷等便利,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实施办法》全面规范了工作程序。每周一至周四,市检察院将集中对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具结等,市司法局指派值班律师在相应时间段至工作站轮班开展工作。市检察院需要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将向市司法局送达《提供法律帮助的建议函(法律援助中心联)》。犯罪嫌疑人可持该函至值班律师工作站接受法律帮助服务。犯罪嫌疑人在签署具结书时,市检察院发出《辩护人/法律帮助律师到场通知书》通知值班律师到场,值班律师在具结书上签字确认。此后,市检察院将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听取值班律师法律意见,回复值班律师主动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外,《实施办法》还规定,市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缓刑、宣告缓刑的案件中,可以启动社区调查评估程序。社区调查评估是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委托,调查评估拟适用或提请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对其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情况,并出具相应调查评估意见,为委托机关依法判决、裁定、决定提供参考的一种辅助性司法活动。市司法局接受委托后,应在收到委托书后七日内完成并出具评估意见,为检察院量刑建议的精准提出打好基础。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