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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19-04-16 16:14:00  来源:

  为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检察工作,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具有宜兴市户籍或宜兴市生源。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35周岁(1984426日至2001426日出生)。其中,报考0304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1979426日至2001426日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426 (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宜兴市人民检察院713室(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211号)。

  4、报名时应带齐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考试形式为笔试或技能测试,第二阶段考试形式为面试。第一阶段考试结束后,根据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各岗位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地点不同,具体详见附件2

  (二)总成绩计算

  1、报考0102岗位的,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求和计算出总成绩。

  2、报考0304岗位的,按照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求和计算出总成绩。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遇有特殊情况,以另行通知为准。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市人民检察院(www.yxjcy.gov.cn)和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咨询电话:80830081;监督举报电话:8083016887987702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9年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考试安排》

  3.《2019年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2019416日 

  编辑:史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