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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2017-11-20 15:37:00  来源: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高检院、省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相关要求,我院强化政治意识,在“学”和“做”上下功夫,从四个方面采取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打牢“学”的基础,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引领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政策理论理解和学习,深入推进“六个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任务。

  (1)充分依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把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长期坚持、形成常态,防止表面化形式化、“两张皮”。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围绕“两学一做”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内容和具体方式制定年度计划。(6月)

  (2)加强干警自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准确把握党章党规基本要求,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加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全年)

  (3)拓展学习平台,运用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党建园地、荆溪学堂等多种渠道推送学习资料,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全年)

  (4)讲好党课。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为主题”,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务专家专题授课(7月1日左右)。各党支部组织党员深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年)

  (5)“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党员开展仪式教育,开展“政法干警永远忠于党”主题演讲比赛。(7月初)

  (6)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围绕学习贯彻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一次“我为‘两聚一高’‘强富美高’做什么”专题讨论。(8月底前)

  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交流研讨。(10月)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交流研讨。(12月)

  二、推进“做”的关键笃行实做,坚持问题导向真查实改

  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在推进“做”这个关键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把查找和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的规定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特别是对照《中央方案》5个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和《高检院通知》6个方面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持续深入查找分析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1)围绕“亮明身份、公开承诺、示范带头、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实践活动。在“做”上深化拓展,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组织党员采取佩带党员徽章,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方式亮出党员身份。(全年)

  (2)组织党员立足自身岗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党员亮绩行动,不断彰显先锋模范作用。(6月至12月)

  (3) 持续推动查找整改问题。 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查找问题作为规定要求,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推动党员干部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对照督查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把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年)

  (4)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生边的不正之风,重点对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不敢担当、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整改,要求每位干警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标找差,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着力解决问题,实现自我净化和提高。(7月前制定整改清单,全年整改)

  三、开好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加强党支部建设,在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党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发挥好党支部在教育管理党员中的主体作用,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实到支部,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1)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年底)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年底)

  (3)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对照做合格党员标准和“五查五改”要求,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年底)

  四、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领导和指导

  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以上率下,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发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头,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效应。

  (1)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党组成员分别确定一个分管部门作为联系点,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带头开展学习,通过参加支部“三会一课”、列席组织生活会等 组织生活,采取专项调研、定点监测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深入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6至12月)

  (2)加强考核评估。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党组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测评。(年底)

  (3)注重学习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教育同做好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年)

  (4)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集中督查、互学互查、随机抽查,检查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对搞形式、走过场、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严肃问责。(全年)

  编辑:史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