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处、科、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检会[2016]10号)及市检察院《关于李乐平同志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的批复》(锡组发[2016]76号)精神,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经院党组研究,现将我院下列18名同志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晋升如下:
一、下列4名同志晋升为一级检察官
周晓明、吴跃旺、张思明、褚 琤
二、下列10名同志评定为二级检察官
蒋亚芳、蒋奇飚、王学涛、孙艳丽、毛攸、冯增高、
邵 铭、刘 涛、高亚旭、王延卫
三、下列4名同志评定为三级检察官
罗 晶、张沛平、朱 杰、汤 敏
特此通知。
中共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