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情况表
填报单位: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 公益诉讼经费
项目实施年度:2021年度 项目实施开始时间(年/月):2021/1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年/月):2021/12
项目自评价情况
一、项目概况
结合高检院、省市院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我院根据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以扎实实践成效不断拓展公益诉讼发展空间,进一步深化制度机制探索和业务能力建设,推动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设立“公益诉讼经费”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
2021年市财政安排项目经费预算65万元,实际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无人机巡航服务20万元;二是购置公益诉讼办案设备仪器15万元;三是委托专业鉴定及登报公告等费用30万元。
二、评价情况
我院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全面核查和评价,分别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五个方面收集绩效评价资料,丰富评价内容,同时设置并组织培训对象问卷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了解项目实施效果和满意度以及对项目实施建议,以期高效、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资金绩效。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标准,2021年“公益诉讼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
三、项目绩效
2021年,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总体发展良好,多渠道获取案源保证案件考核指标,积极发掘形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报送市院,撰写报送典型案例,出台机制助力疫情防控,建设风险防控中心,联动保障舌尖安全,挂牌设立全省首家“食品公益损害风险防控中心”,发出全省首份食品安全风险提示书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安全,形成公益诉讼“融科技”中心建设方案并牵头落实。
四、存在问题
1、在办理重大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方面,成效不明显;
2、创新性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
3、2021年全国公益诉讼推进会议要求各级院要配足公益诉讼办案力量,所有涉及公益诉讼的案件要应办尽办,不得选择性办案,队伍状况离工作推进的高要求差距巨大。
五、有关建议
应根据总体目标和项目实际,加强前期调研论证、细化预算项目、合理确定开支标准和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执行过程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和规定程序使用资金,不随意变更项目内容,不支出与公益诉讼业务无关经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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