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聘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的意见》,经市检察院与市委统战部共同协商,决定聘请唐志平、刘育峰、徐黎辉、沈国强、朱敏、蒋新华、尹利娟、李银芬等8名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届特约检察员。聘期5年。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