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发生在押人员脱逃事故,确保出所就医安全,1月17日下午,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对宜兴市看守所一名在押人员出所就医情况进行现场检察监督,就出所就医程序、警械具佩戴和民警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在押人员蒋荣军(男,1973年生)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于2024年11月24日入所,患有溃疡性结肠炎,病情严重,随时有肠穿孔可能。1月16日,宜兴市看守所将其送往宜兴市人民医院出所就医。我院驻所检察室第一时间派员赶往现场进行检察监督。
在现场检察过程中,我院驻所检察室干警询问蒋犯的病情情况并对其进行安抚,告知其要服从看守所对出所就医人员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蒋犯住院治疗过程中,围绕其是否按照规定穿识别服、加戴手铐、脚镣和电子脚扣以及看守所配备押解警力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确认其病房内有2名民警值班看守和2名协警辅助看守,执法记录仪24小时实时联网监控。后询问蒋犯主治医生进一步了解其病情,建议看守所按照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力度,强化与看守所、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筑牢安全稳定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