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院与宜兴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共同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该《实施办法》包括四个方面共九条内容。
一是强化律师责任。《实施办法》规定了值班律师在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职权范围,并要求值班律师在参与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独立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并遵守工作站的纪律和要求。
二是明确检司分工。检、司双方分工负责、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由宜兴市司法局负责值班律师的选任、监督、考勤和考核工作,由我院负责为值班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工作便利。
三是严格值班规范。《实施办法》规定了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程序与方式,确定了值班律师的工作时间和轮班方式、法律帮助工作的启动流程和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及我院在为值班律师提供阅卷便利和听取值班律师法律意见等方面的义务。
四是强调社区评估。《实施办法》明确我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缓刑、宣告缓刑的案件中可以启动社区调查评估程序,司法局接受委托后,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七日内完成并出具评估意见,为我院量刑建议的精准提出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