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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跨省特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一审宣判
2018-09-21 10:35:00  来源:

  9月18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对由我院提起公诉的跨省特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林禧、卢允传等34人犯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判处一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二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被告人林禧、卢允传注册成立福州绝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研发、生产、销售等部门,专门研发、生产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并设立“绝妙电子商城”,由销售人员通过电话、淘宝、微信等方式销售给全国各地的驾校教练员。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安装或植入在培训驾驶员机动车上的车载无线终端(又称驾培仪),可以控制车载无线终端信息系统,通过增加行驶轨迹、绕过身份验证等方式向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上传虚假的学时数据,帮助学员减少培训时间、提前获得驾驶员考试资格。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林禧、卢允传先后招聘张慧、董行群、王海辉等多名员工,分工负责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维护等工作,每月按底薪加销售提成获取报酬。在此期间,绝妙公司共向一万余人次销售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579万余元。

  该案是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跨省特大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涉案数额大、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且专业性强。案件受理后,我院在侦查阶段就依法提前介入,派员前往福州等地引导侦查取证,并协助开展涉案人员抓捕、扣押查封与案件相关物品等工作。案件于10月10日移送审查起诉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办理,承办人对200余本案件卷宗的证据材料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多次与侦查机关就证据问题进行沟通,并举行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就案件定性、证据核查、打击范围等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研讨,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不同分工和作用,准确认定每个人的犯罪性质和犯罪情节,对其中34人依法起诉并给出量刑建议,历时2个月完成起诉工作,历时4天庭审公诉。最终,宜兴市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意见,对上述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编辑:史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