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在无锡市妇女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被市妇联授予“2016-2018年度无锡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编织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维权监督网”、“成长保护网”、“犯罪预防网”,努力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
一是聚焦案件质量,推动案件质量精品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良好效果。如针对蒋某强奸未成年人案,对犯罪嫌疑人蒋某及时进行追诉,确保惩治其全部罪行,同时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
二是聚力平台建设,实现预防帮教社会化。通过建立重点不良行为青少年帮扶平台、未成年人再犯罪预防平台、法治教育平台、升级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平台“四平台”建设,实现一般预防、重点预防、特殊预防相结合的预防犯罪模式,形成社会专业力量与司法资源有机补充、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2018年共开展帮教工作100余次,涉及帮教人数60余人。
三是创新宣传载体,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依托阳羡爱心港,坚持以专题教育为主线,通过法治巡讲、宣传手册发放、法治情节剧等形式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8年以来,共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扫黑除恶等主题法治宣讲30余次,覆盖学校十余所,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受教育学生达万余人。
通过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今后,我院将持续加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力度,不断开拓创新,为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