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四项罪名,依法对郭新宇、付利、张伟等9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以及向大权等3名参与犯罪的其他人员提起公诉。
本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兴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目前该案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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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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