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一起19年前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
经初步审查:1999年11月1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宜兴市某街道某新村黄某某的租房内,在与黄某某进行性交易后,因嫖资发生争执,后用衣服将黄某某勒死。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提取了相关物证。2018年7月13日下午,宜兴市公安局根据近期DNA库比对结果,在浙江省杭州市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我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专项检查
“阳羡爱心港·筑梦驿站”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正式启动
我院联合多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我院开展“无‘毒’有我,‘锡’望未来”禁毒宣传活动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