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青少年社工2名(详见附件一)
1.热爱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年龄18-35周岁(2001年12月1日-1984年12月1日);
3.具有社会学、心理学、法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吃苦耐劳,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及专业服务的精神;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的方式。
2、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019年2月25日—3月1日(8:30-11:00;1:30-5:00)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5室(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188号)。
4、报名材料:(1)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户口簿原件与以上所有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须提交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宜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形式
(1)第一阶段:笔试
社工岗位笔试内容:法律及社工专业知识
第一阶段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2)第二阶段:面试
面试内容:考查报考人员的知识、能力、工作经验等。
第二阶段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两个阶段考试结束后,第一、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按各占40%、60%计算出总成绩。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二)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体检确定参加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咨询电话:80830902。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
宜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序列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备注 |
宜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 |
1 |
社工 |
2 |
社会学、心理学、法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获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附件二:
宜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招聘社工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注 |
第一 阶段 |
笔试 |
2019年3月7日 |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721室 |
1、参考对象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遇有特殊情况,以另行通知为准。 |
第二 阶段 |
面试 |
2019年3月11日 |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721室 |
附件三: 宜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
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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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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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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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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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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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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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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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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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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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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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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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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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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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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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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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从 高 中 时 段 开 始 至 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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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姓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 |
职务 |
回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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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意见 |
(验印)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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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请如实填写表内信息,不确实者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2、请保持通信联系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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