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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当好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守门人”
2018-08-08 08:41:00  来源:

  夏日炎炎,市检察院派驻社区矫正检察室主任张建军像往常一样,一上班就来到市方圆帮教中心的农场、车间、教室,核查服刑人员的人数,督察劳动生产安全情况,了解教育管理状况。随后,又到市方圆帮教中心的信息监管中心,督查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定位。自2013年12月挂牌以来,该检察室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全过程监督,着力当好社区矫正“守门人”。

  据统计,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常年维持在600名左右。为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2005年,我市正式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那时社区矫正没有固定的模式和场所,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也只能开展巡回检察监督。”张建军介绍。为更好地落实劳动教育等监管措施,2010年,市方圆帮教中心正式建成使用,为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集中接受劳动教育的场所,也为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创造了条件。2013年12月,市检察院派驻社区矫正检察室正式在此挂牌成立。

  “派驻能使检察机关近距离地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张建军说。检察室每周二派员出席帮教中心的集中入矫宣告仪式,以监督宣告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每月,检察室都与市司法局矫正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此外,检察室还与市司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季度对全市18个司法所的日常矫正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一次检查中,检察官发现,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某因在我市交通肇事,被市法院判处缓刑,但其户籍地和居住地均在上海市,不属于我市社区矫正接收的范围。经及时纠正,王某某被转交其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接受矫正。

  多年来,从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到解矫,检察室始终把好每道关口,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到实处。利用入驻办公的便利条件,检察室除了做好日常监督以外,还积极主动加强动态方面的监督。今年6月,检察官会同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人员比对。其间,检察官发现因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何某某,在矫正期间无故殴打他人,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鉴于何某某违法情节严重,市检察院及时建议市司法局,向市法院提出撤销何某某缓刑的建议。7月19日,何某某被当庭裁定收监执行。此举有力维护了社区矫正的管理秩序和刑罚执行的权威。

  此外,技术的进步、信息资源的整合也为检察监督提供了极大便利。乘着信息化的“东风”,在派驻之初,检察室就联通了检察专线网。随后,市检察院又与市司法局协调,在检察室安装了省司法厅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并共享司法信息监管中心。检察官可以随时登录查看司法行政机关所有的执法内容和数据信息,实现了社区矫正信息与检察监督的无缝对接。“通过该平台,我们可以进行信息交叉比对,不仅可以确保录入内容的准确性,还可以确保监督的时效性,从而使我市社区矫正检察同步监督水平跃升了一个新的层次。”张建军表示。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