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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2020年7月2日6版:宜兴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2020-07-08 09:19:00  来源: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 唐 健 陈 莹

  “发放强制报告制度提示卡,就是要让每一位一线医务工作者主动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当中,确保线索早发现、问题早干预、证据早固定。”6月11日,宜兴市检察院至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示卡》时,该院第六部检察部主任蒋亚芳说。

  今年3月,宜兴市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时,发现该案被害人2020年1月至市某镇医院进行B超检查,确诊已怀孕。该院医生明知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未就其怀孕事宜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向该院通报情况,直至被害人第二次至医院就诊时,院方报警才案发。

  宜兴市检察院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3月19日面对面向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强制报告义务。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落实整改措施。3月20日,依法对未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医院及医护工作者进行行政处理,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意见(试行)》文件转发至市各医疗卫生机构。4月23日开始,市卫健委对全市571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覆盖”普法、“地毯式”排查专项整治月行动。

  6月11日,宜兴市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对全市571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回访,并根据今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通知中规定的九类侵害未成年人情形,制作下发《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示卡》,设立专项报告电话,切实让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同向发力,落地见效。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