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检发〔2018〕45号
各部门:
根据院党组成员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李营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周为禹同志:分管政治处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吴跃旺同志: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技术工作、乡镇检察室工作、办案点建设;
史卫其同志:分管刑事检察一部工作、刑事检察二部工作、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陈时强同志:分管监察工作、行政装备工作、司法警察工作;
孙良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贾彦峰同志:负责政治处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