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十五个部门,具体为:
(一)综合管理部、(二)政治工作部、(三)综合业务部、(四)刑事检察一部、(五)刑事检察二部、(六)未成年人检察部、(七)刑事执行检察部、(八)经济犯罪检察部、(九)公益诉讼部、(十)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我院将在市委和无锡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需求,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责,为“强富美高”新宜兴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突出服务大局,提供更加优质法治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落实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产权保护措施。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促进解决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民生问题。继续开展重点领域风险研判,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完善法律监督,营造更加公正司法环境。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均衡发展,完善与有关部门衔接机制,努力运用监督智慧、检察智慧,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推动改革创新,注入更加强劲发展动力。按照上级部署,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创新完善检察官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夯实思想基础,打造更加忠诚担当队伍。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政治建设融入到监督办案中,提升干警从政治高度把握法律问题的能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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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宜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的批复》(宜财预〔2019〕1号)填列。)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717.4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768.45 万元,增长 15.5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的提高。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717.4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717.4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5717.4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68.45 万元,增长15.5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的提高。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 5717.44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公共安全(类)支出 5717.44 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的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 768.45 万元,增长 15.5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的提高。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8.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2.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4757.4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98.45 万元,增长 23.2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的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96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20 万元,减少 11.11 %。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后减少项目,及压缩基础设施维护开支。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0 万元,减少 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未预留机动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5717.4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17.44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5717.44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757.44 万元,占 83.21 %;
项目支出 960 万元,占 16.79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17.4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8.45 万元,增长15.5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的提高。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717.4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8.45万元,增长 15.5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的提高。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757.4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8.45 万元,增长 23.2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的提高。
2. 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9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20 万元,减少 11.11 %。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后减少项目,及压缩基础设施维护开支。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757.4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428.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9.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17.4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8.45 万元,增长15.5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的提高。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4757.4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428.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29.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5.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8.79 %;公务接待费支出 2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1.2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同上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55.1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55.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6.9 万元,主要原因是移交监察委车辆5台,以及车辆定额的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5 万元,主要原因预计接待人数的降低。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2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4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5 万元,主要原因预计业务培训人次将有所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32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 万元,增长 2.71 %。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经费的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27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27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 1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辆、其他用车 0 辆等。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 7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86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