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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罗晶同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022-01-27 08:58:00  来源: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1月5日,江苏省检察院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罗晶同志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根据省院、市院的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罗晶同志作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成员,积极投身办案一线,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多维度延伸办案效果,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形成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为宜兴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以有法必依的初心响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结号”。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罗晶同志深刻领会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形成把中央、省、无锡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贯彻到具体履职中的高度自觉。严格落实捕前诉前汇报制度,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统一办案尺度,确保不拔高、不降格。二是以违法必究的决心响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征号”。罗晶同志坚决落实“三见底一闭环”要求,注重审查事实细节,以快、准、狠的效率发现隐藏的犯罪线索,并精于庭审应对,凭借10年的公诉经验,在公诉席上逻辑清晰、节奏稳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着力提高“黑财”甄别查缴能力,紧密跟踪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情况,通过精准“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以执法必严的专心响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锋号”。罗晶同志善于案情分析,针对宜兴市黑恶犯罪的特点,配合扫黑办其他成员起草了《扫黑除恶一本通》《宜兴市黑恶犯罪调研分析报告》等报告,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严格落实到日常办案中。树牢溯源治理理念,深化能动司法,及时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行业监管等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后不断跟踪,实现检察建议的实质化,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2022年,我院将以此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延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增强忧患意识,提升斗争本领,以钉钉子精神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月5日,江苏省检察院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罗晶同志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根据省院、市院的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罗晶同志作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成员,积极投身办案一线,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多维度延伸办案效果,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形成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为宜兴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以有法必依的初心响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结号”。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罗晶同志深刻领会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形成把中央、省、无锡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贯彻到具体履职中的高度自觉。严格落实捕前诉前汇报制度,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统一办案尺度,确保不拔高、不降格。二是以违法必究的决心响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征号”。罗晶同志坚决落实“三见底一闭环”要求,注重审查事实细节,以快、准、狠的效率发现隐藏的犯罪线索,并精于庭审应对,凭借10年的公诉经验,在公诉席上逻辑清晰、节奏稳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着力提高“黑财”甄别查缴能力,紧密跟踪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情况,通过精准“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以执法必严的专心响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锋号”。罗晶同志善于案情分析,针对宜兴市黑恶犯罪的特点,配合扫黑办其他成员起草了《扫黑除恶一本通》《宜兴市黑恶犯罪调研分析报告》等报告,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严格落实到日常办案中。树牢溯源治理理念,深化能动司法,及时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行业监管等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后不断跟踪,实现检察建议的实质化,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2022年,我院将以此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延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增强忧患意识,提升斗争本领,以钉钉子精神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