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宜兴市委和无锡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确定的五大重点工作任务,在聚神服务大局、聚焦监督主业、聚实改革创新、聚责落实执行“四聚”上下功夫,夯实思想基础,突出服务大局,完善法律监督,推动改革创新,着力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稳妥推进年度各项工作。
1.2019年上半年案件受理审结情况。2019年1-6月,宜兴市院共受理审查逮捕359件57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9人,不批准逮捕18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8件143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18人,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改变管辖3人。
2.罪名分布情况。2019年上半年受理的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393人),占刑事犯罪办案总数的 27.44%,是高发的犯罪类型。其次是侵犯财产案(369人),占总数的 25.77 %;危害公共安全案(357人),占总数的24.9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59人),占总数的11.10%。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142人),占总数的9.92%。其他案件类型为贪污贿赂案(9人),渎职案(2人),危害国防利益案(1人)。
3.涉黑涉恶犯罪情况。2019年上半年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7人,占受理总数的5.38%。涉黑涉恶犯罪主罪名集中在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其中寻衅滋事25人,占涉黑涉恶犯罪总人数的32.47%;抢劫罪18人,占涉黑涉恶犯罪总人数的23.38%;敲诈勒索罪10人,占涉黑涉恶犯罪总人数的12.99%。
4.毒品犯罪情况。2019年上半年受理毒品犯罪28人,同比-26.3%,占受理总数的1.96%。毒品犯罪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2人,占毒品犯罪总人数的42.86%;容留他人吸毒罪14人,占毒品犯罪总人数的50%。另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1人,非法持有毒品罪1人。
5.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情况。2019年上半年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34人,同比- 22.7%,占受理总数的3.34%。其中,非法狩猎罪17人,占此类犯罪总人数的50%;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5人,占此类犯罪总人数的44.11%。另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人,盗伐林木罪1人。
6.涉众型经济犯罪情况。2019年上半年受理涉众型经济犯罪24人,同比+26.31%,占起诉总数的1.68%。涉众型经济犯罪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人,占此类犯罪总人数的95.83%。
7.职务犯罪情况。2019年上半年受理职务犯罪11人,同比+226.7%,占受理总数的0.77%。其中,贪污罪1人,受贿罪3人,行贿罪1人,单位行贿罪3人,挪用公款罪1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