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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成功督促私占河道20年的违建拆除
2019-01-07 14:51:00  来源: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今年9月,宜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市城管局对宜城街道东虹桥北堍东侧一私占河道建造房屋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职。9月26日,该违法建筑物已被拆除。

  该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违法建筑物已存在20年之久,系建造人私自占用城中河道建造的简易房屋,面积约20平方米。违法建造人在河道内打木桩,在木桩上搭设木板,并在木板上建造简易房屋,违反了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该违法建筑物位于河道上方,在汛期会影响城中河道泄洪,造成河道安全隐患,同时不利于居住人的人身安全,影响市容市貌。9月21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兴市城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及时履职。

  宜兴市城管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河道旁建筑原状。

  编辑:金晶